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开展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冀办传〔2021〕25号)精神,我市按评选程序,本着“突出政治标准、突出实干实绩导向和突出基层一线”原则,由基层推荐、市委组织部审核,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经深入考察,报市委研究,确定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刘京朋、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何启东、市教育局韩军3名个人为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正式推荐对象,北戴河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青龙县民政局、抚宁区审计局3个单位为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市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期限: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6日
监督电话:3220100、3222265
附件:正式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