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卢龙县深化“督考合一”工作机制,融合重点工作大督查,借力县委巡察,突出对重点工作事项综合评估研判,探索形成“督查—考核—巡察—评估”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以“三整合一分级”实现各项督查检查考核任务的精简压缩、集约高效,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基层的干扰。

整合人员,变“五龙治水”为“一龙管水”。卢龙县在督查、考核、巡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强化统筹协调,从源头上避免“五龙治水”和“一个干事的三个督查的”情况发生。县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与县督查考核办公室合署办公,并实行一套班子两套人马。2018年成立县巡察办,县委优先选派有督查考核经验的人员充实巡察队伍,力促实现督考办、大督查办、巡察办三办合一,人员交叉任职,各项工作协调沟通顺畅有序,实现督中考、巡中督、考中评,凸显出“1+2>3”的良好效果。

整合任务,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根据督查考核巡察业务特点,统筹安排工作任务,既确保督查事项无缝衔接,又有效避免重复督查、多头检查的情况发生。发挥重点工作大督查的“广度”,重点督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等“1+6”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发挥督考办业务的“精度”,对重点工作取得成效和干部工作作风转变进行精准考核,促进解决深层次问题;发挥巡察工作的“力度”,强化对政治意识、政治纪律、政治生态的“把脉问诊”,推动形成坚强团结的党政领导班子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分级督考,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创新实行分级督考方式,在提高督查考核工作覆盖面的基础上,紧盯重点工作事项,实现督查考核质量和效率的有机统一。每年年初,依据紧急和重要程度、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大小,将重点工作任务按照“金字塔”型结构分解确定为“一般关注、关注、重点关注、特别关注”四个督考级别,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对应不同的督考级别分别采取报送督考、随机督考、挂账督考、驻点督考等督导方式,配合不同频次的督考密度,通过点面结合、精准发力、集中力量督促事关全局、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落实,确保出成果、出形象。

结果整合,变“一考定音”为“综合评估”。大力精减、合并不必要的专项督查考核事项,将日常督查、考核、巡察情况深度融合到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之中。全面拓宽考核信息来源渠道,以督查的手段延伸考核触角,以翔实客观的督查、巡察报告为支撑,以重点工作通报排名为依据,综合研判评估确定考核结果,有效避免了年底一次性考核了解情况不深不透不全的弊端。

自督考巡评机制形成以来,卢龙县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30余项,精简比例达到60%以上,切实减轻了基层迎检迎考负担,让干部把精力投入到抓工作落实中,自觉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本领体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

 

(图为县委书记鞠世闻带队督查环保工作)

(图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王会生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图为县大督查办工作人员督查机关纪律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