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带动形成担当有为、苦干实干的良好风尚,解决一些干部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了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广大干部担当负责、干事创业。

一、正向激励,选树典型激活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正向激励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举措》,树立激励担当实干导向,带动形成担当有为、苦干实干的良好风尚。召开“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座谈会,12位县直单位、乡镇党政一手、村党组织书记和企业代表,围绕新时代如何担当作为进行了表态发言。“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经单位推荐、组织考察、专题研究等程序,全县评选先进典型10名,并召开“榜样·力量·担当—卢龙县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事迹宣讲会”,电视台专题报道,在全县营造了比先进、追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专项整治,警示教育正风气。为解决一些干部存在的不敢为、不想为、不肯为、不愿为、不会为问题,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制定了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自查自纠、巡察、重点工作大督查、干部考核考察、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方式,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一批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件,调整一批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倒逼广大干部担当负责、干事创业。2018年以来,卢龙县先后召开2次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专题通报了12起典型案例,在全县上下形成震慑,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三、坚守底线,容错纠错消顾虑。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明确了11条容错情形和6条容错条件,并结合新时代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容错纠错机制,补充完善了8种容错情形。同时,为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明确提出3种情形坚决不予以容错。该机制实施以来,已对2人在农村低保管理工作中出现探索性失误或偏差予以容错。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通过适当方式及时为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撑腰鼓劲,引导干部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新、建功立业。

四、健全机制,关心关爱提心气。健全完善政治关心、工作关注、待遇关爱、人文关怀机制,对在全面从严治党、经济建设、维稳处突、抢险救灾、扶贫攻坚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将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放到重点工作中实践锻炼,压担子、促成长;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定期体检及走访慰问干部职工等制度,传递组织温暖关爱,使干部能够安心基层、干事创业。今年以来,先后提拔了5名在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巡察、巡视整改等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选派84名表现优秀的干部参与到信访维稳、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及时审批了11人职务职级并行,为广大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创造条件。

(图为卢龙县召开“榜样·力量·担当—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事迹宣讲会”。图为县委常委和先进典型合影)

(图为6月15日,卢龙县召开“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座谈会,县委常委和12位县直单位、乡镇党政一手、村党组织书记和企业代表)

(图为2018年10月,卢龙县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举措》)

(图为卢龙县印发《卢龙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18年10月,在《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举措》文件中,对容错纠错机制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