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批市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3-28

各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北戴河新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科,各驻秦企业、高校党委组织部: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切实加强我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激发各类优秀人才干事创业的活力,按照《秦皇岛市市管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秦才〔2013〕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批市管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工作需把握的标准条件和遴选原则

(一)申报推荐工作需把握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市管优秀专家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在政策、程序、结果等的把握和运用上做到公开透明。

2、坚持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原则。围绕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实现我市“十三五”各项任务的需要,在做好各行业领域符合条件人选申报推荐的同时,注重从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工程技术等领域,推荐一批产学研用结合较好,为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注重从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等领域,推荐一批从事生产管理和技术研发创新,为产业转型升级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和技术工匠;注重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社科研究等领域,推荐一批艺术成果丰硕,积极弘扬正能量,对社会文化有较大影响力的高层次文化社科领域创新创业人才;注重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推荐一批从事新兴技术与管理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

3、坚持注重实际能力和业绩贡献原则。突出人选的创新创业精神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把能力和业绩特别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作为选拔市管优秀专家的重要标准,不唯学历、职称、资历和身份,体现社会和业内公认。

(二)推荐申报市管优秀专家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未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在专业技术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党政机关干部;

2、近三年来(2014年1月1日至今)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或社会服务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术造诣较深,在专业领域产生了较大影响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

3、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不再列入本次申报对象范围的包括:党政机关内已列入市管干部的,或近三年内已获评“两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巨人计划”领军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百人计划”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人员。

5、其它具体条件详见《办法》有关规定或附件1。

(三)申报推荐中需把握的其他问题。

1、本次市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名额不作统一限定,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市管优秀专家的层次定位、条件和成就,严格审核把关, 合理确定申报推荐名额,确保申报推荐人选的质量。对同一单位有多位申报人选时,本单位要对人选的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衡量,确保优中荐优。

2、对多位人选享有同一成果、参研同一项目或共同编著同一文章、著作等进行申报的,应优先推荐排名靠前、项目主研人或主编人、第一完成人人选。对排名不分先后的,则视其他成果情况,择优推荐。

二、推荐申报程序

本次市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把关、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

1、做好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市管优秀专家选拔的相关政策,及时公布选拔范围、条件、方法和程序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组织个人申报。由申报市管优秀专家的个人,向本单位提交《秦皇岛市市管优秀专家申报表》及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组卷形成个人申报材料。

3、单位初评。由本单位、学术团体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推荐,各县(区),市直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驻秦高校、企业党委组织部,根据选拔条件及范围对人选进行初评。初评时要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考察,科学、公正、准确地确定初选人员,排出先后顺序,填写《秦皇岛市首批市管优秀专家单位推荐一览表》,提出推荐意见,形成考察推荐报告,经同级党委(党组、工委)研究通过后,将考察推荐报告及个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

三、组织领导

1、明确职责分工。市管优秀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总体由市委组织部负责,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北戴河新区人社局和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科负责,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对本地、本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审核上报。其中,市管企业、市属高校人选申报推荐组织工作由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党委、市教育工委负责。非公有制单位人选的动员申报和组织推荐工作由所在地组织部门负责。各驻秦单位可由本单位党委组织部门组织报名,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呈报。

2、精心组织推荐。各县(区)、各单位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要本着对事业、对人才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此次申报推荐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把关,确保按时高质完成申报推荐的各项工作。

3、时限和组卷要求。请于7月3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具体包括:①以各县(区)党委(工委)或各单位党委(党组)名义形成的考察推荐报告(包括申报推荐工作的整体组织情况,每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推荐意见等);②《秦皇岛市市管优秀专家单位推荐一览表》《秦皇岛市市管优秀专家申报表》(请关注“qhdbszjlyh”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秦皇岛党建网www.qhddj.gov.cn”下载,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③推荐人选近三年论文、著作及各类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材料一份,统一采用A4纸左侧胶订)。

联 系 人:王春雨 邢广楠 杨春

联系电话:3220131  3364700  

电子邮箱:qhdrck@163.com

附件:

1、市管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秦皇岛市市管优秀专家单位推荐一览表;

3、秦皇岛市市管优秀专家申报表。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条件.doc

附件2-单位推荐一览表.doc

附件3-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