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昌黎县严把四关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
2018-03-16

黎县抓住选人用人、分权限权、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教育、监督、惩治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切实保证权力规范运行。

把好选人用人关,选准配强“一把手”。组织部门坚决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干部,对拟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坚决防止重绩轻廉、重能轻德现象。加强对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全面落实“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逐步扩大公推公选的范围,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领导干部选任倒查问责制度,对在选人用人上失察、失误或存在不正之风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特别是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从严惩治,保证选人用人上的风清气正、民主科学,保证“一把手”先天优秀。

把好教育管理关,营造有利于制约监督的思想和社会环境。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做到党性教育、宗旨教育常抓不懈,党纪条规教育紧追不放,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齐头并进。实行纪委书记、常委同下级党政“一把手”谈话制度,做到定期谈、单独谈,发挥提醒、诫勉作用。面向社会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力度,适当开展反面信息传播宣传,既保证正面引导的主导地位,也让群众看到党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大力倡导勤俭节约之风,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抵制请客送礼之风、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之风,营造纯朴、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

把好权力行使关,分权限权,防止专权、滥权。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推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坚决杜绝“家长制”、“一言堂”现象。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解决一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制衡不力等问题。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标准,规范决策程序,细化决策前、中、后各个环节的程序要求,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全部通过座谈走访、公开听证等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解决暗箱操作、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防止决策失误,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把好监督关,畅通渠道、创新方式,保证监督效果。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清理权力项目,将“一把手”分管工作、权力依据等全面进行公开。创新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公开、电子触摸屏公开等现代化公开方式,方便群众查询,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廉勤档案制度,动态收集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等各方面的信息,统一建立档案,定期分析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预警。建立实行监督问责制度,调动各监督主体履行监督责任的积极性,切实增强党委、纪委强化党内监督、人大实行法律监督、政协实行民主监督的效能,保证监督到位。建立实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监督主体和机关的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和投诉渠道,开通“12530”干部举报监督电话,健全网上举报和反馈机制,加大对举报人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的保障力度,坚决惩治跑风漏气、打击报复行为,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进一步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在保证正确舆论导向的基础上,认真开展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查办违纪违法行为。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