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的意见》
2019-04-22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着力解决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以及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不高、骨干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近日,抚宁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的意见》。《意见》主要包括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以及基层党组织保障机制建设等五个方面19条具体措施。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首要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严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围绕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农村“领头羊”工程,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大培训,严格落实农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度和“千分制”考核办法,持续开展后进村整顿转化,创建“八个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围绕强化基层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断完善党员发挥作用机制;围绕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规范村务监督管理,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保障机制建设,落实区乡村三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意见》明确了目标要求,即通过三年时间,全面建强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努力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更加巩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更加优化、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区乡村党组织抓基层党建意识更加牢固的“四个更加”目标。

来源:抚宁区